他们给孩子取名叫尕忠,大名叫魏忠
养父母视如己出,百般溺爱,还不停的凑钱给他做手术,经过三次手术矫正,魏忠的脚到十岁时除走路轻微有点跛之外,基本上与常人无异,魏忠在养父母家快乐的成长,也根本不知道自己曾是个弃儿
直到魏钟十三岁那年,养父去集市赶集,拿着买给尕忠的风筝和一些猪头肉,匆匆走在回家的路上
这是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只大野狗,或许是闻到了养父手里的肉香味,对着养父的后腿就是一口,还没等他反应过来,就叼起他摔倒后掉在地上的猪头肉飞奔而去
养父疼得跌坐在地,只能咬牙包扎了一下血淋淋的伤口,一瘸一拐地回家了
回家后的养父就躺在床上休息,几之后,伤口慢慢结痂不再疼痛,就又下地干活去了
谁知半年以后,一向精力充沛的养父感觉越来越疲倦,头疼恶心,还特别怕光,到医院